近日,深圳已正式将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纳入个人征信系统。依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非机动车驾驶人一年内被罚款五次以上,或一年内三次以上交通违法未处理,违法信息将被推送至征信机构。

  目前宝安区已依法将 50 名骑行市民的违法信息录入信用信息系统。

  个人征信系统不是“大箩筐”,不要啥都往里装。

  这种滥用征信的“动真格”、从严从重,起不到治理效果,只会造成征信系统失范、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