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证券交易所表示,自5月27日起,永冠-KY(1589)上市有价证券并案停止买卖。此外,永冠-KY日前因违反证交所营业细则的多项规定,去年跟今年第1季财报并未如期缴交,如果迟未改善,最快11月18日下市。
证交所指出,永冠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前因有同细则第49条之1第1项第7款、第49条之3第1项第2款及第50条之3第1项第1款规定情事,其上市有价证券经列为变更交易方法、采行分盘集合竞价方式暨停止在证券集中交易市场买卖在案。
嗣因该公司无法如期偿还债权人要求赎回之中华民国境内第四次无担保转换公司债(代号:15894)且届满3个月仍未偿还债务或与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核有同细则第50条之3第1项第7款规定情事,爰将其上市有价证券并案停止买卖。
本文转自:TNT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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